这么想着的时候我正坐在52路公交车靠窗的位置,一辆同样路线的52路驶过,车窗里映出我的侧脸,看着自己开始下垂的嘴角和眼角,我发现自己真的开始变老。当80后已经变成这个世界一股浮躁的风潮,我却已经有了苍老的感慨。
最近忙于看书。看完了《逃跑》,我接着看毛姆的《寻欢作乐》,喜欢毛姆的文字其实是喜欢这个人,因为他洞彻世事的清醒头脑,对于艺术不为时代潮流影响的真正鉴赏力,还在于他始终能以入世的姿态保持独立的精神生活,作为一个真正的成熟的人,毛姆是一个理想的代表,所以他作品的质量也相当有保证。
喜欢毛姆,喜欢简·奥斯汀,喜欢阿加莎·克里斯蒂,我看来在取向上是个新古典主义者。也许老一点的年纪,会更适合我自身的统一。

静极思变,我和亲亲都开始渴望出走。多日阴霾的天气终于放晴,我把已经开始发芽的风信子搬到窗前晒太阳,是该出门看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