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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来,就不怕忘记
 
understrange @ 2012-05-03 17:55


晚上照旧在ipad上刷微博刷微博,无意中看到Blur在全英音乐节的复出表演,《Tender》《Park life》等等众多好歌倾巢出动;没有防备地被感动了一把,像是突然撞到一个时光机按钮,瞬间就穿越回了大学时光。

那会我除了泡图书馆没完没了的借书之外(记得我一学期的借书数大概在两百三十几本左右),就是没完没了的买磁带。那台已经不知所终的爱华随身听,和无数的南孚电池(没有买充电电池这件事也能充分反应出我的性格漏洞),跟一麻袋的正版磁带一起,陪我度过了大学时光,当然,基本上都在床上,上铺。

于是Radiohead,Blur,Tori Amos,Jewels,The Corrs,Cranberries……等等等等这些十几年前的流行乐队和歌手,成为了书本之外我最好的朋友。那时候没有网络,没有微博没有qq,我有无数的时间把一张专辑一听再听,听到有感觉为止。那种聆听的行为异常单纯,不为博人眼球,不为被赞有品味,甚至不为听好听的音乐,只是差不多象打发时间一般地,懒洋洋地听而已。

那个年代的时髦青年们都爱听日本乐队,彩虹啊什么的,卖磁带的老板店里细碟卖得很好,CD机正当红,家境不错的校友们都爱边走路边拿上一台。对于时髦我向来保持距离,这跟我对于圈子或者热门话题的看法一致,保持住这点微不足道的但对我来说很重要的独立性。于是我拿着我破旧的爱华,自得其乐地活在我的小世界。

吞吐量越来越大,正版磁带的新品更新速度太慢,我开始谨小慎微地买打口碟,然后越买越多,听的乐队和歌手的名字也开始越来越生僻。那会没有电脑和网络,在旧书摊2块钱一本地买几本过期的音乐杂志就是我的全部音乐理论来源;那会没有豆瓣,我似乎也感觉不到与人交流的必要,反正在音乐里和书本里我已经获得了足够的交流了嘛,别人是不是知道又有什么所谓呢。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听到Blur,似乎是一张合集,猛然入耳的就是那首《Tender》,那种淡淡的忧郁迅速而彻底地把我击倒,于是记住了这个乐队,于是开始见一张收一张。那张最爱的《13》应该是来自广州的中山大学北门小店。那会大学已经毕业,来到广州这个新鲜热辣的城市工作,一有空就跟着中大毕业的室友在北门吃烤茄子、买CD。那时候快乐很便宜,20块钱能买7张CD,中大北门是我们的音乐天堂。

Blur对于我的记忆,并不止于音乐。广州的天河南一路,曾经是各种精品小店的集中地,各种伪文艺青年都爱在这买衣服,其中有家我们逛的最多的店也叫blur,不知道它现在还是否健在,从店里买来的T恤已经洗旧褪色,只能静静躺在衣柜养老,我甚至还保留着一个印有店名的塑料袋,纪念那段难忘的时光。

如今看到视频里的Blur,感慨万千。十几年后重回舞台,吉他手有了小肚腩,主唱高潮处几度跑调,自己也已经是过了而立之年的一岁孩子妈妈,但是那份记忆还在,仍然能让人热泪盈眶。现在的我很少听新歌,也几乎不认识现在当红的乐队和歌手,并非刻意为之,却足以看到时间带来的改变。我终究没有成为那个我希望成为的人,还好,我还拥有一些弥足珍贵的自己。



 
understrange @ 2012-03-16 11:39

很多年前,在某本杂志上看到毕飞宇的作品《人类的动物园》,大为倾倒。当然多年以后重新再看时,觉得不过是一篇翻译腔浓重的平淡文章。不过因为这篇文章,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动物园一直有着特殊情结,觉得那似乎是一处精神殿堂般的所在,也因此多年以来从未踏足过任何一间动物园,所谓近乡情怯。

儿子小麦踏入一岁以后,从以前爱打砸抢的暴力小城管瞬间变身,成了爱学习爱弹吉他唱歌的文艺正太。随着他对于动物的兴趣日益浓厚,我开始琢磨着动物园之行。在文章的魔障消失之后,我唯一还没有去动物园的原因变得很简单:没有时间。

于是在这样一个预告有雪的星期天,小麦八点钟醒来,我拉开窗帘看到的却是意外的阳光,还有什么日子比今天更适合去动物园呢?

深度拖延症患者虽然一赶再赶,最终还是在快十一点才到达动物园的门口。虽然是清冷的冬天,因为阳光的关系,人意外地多。我们匆忙中忘记带上推车,轮流抱着二十几斤的小麦一路走马观动物。

起初我是很开心的,面对草地小湖蓝天阳光和小动物,小麦一直在笑,身边都是被大人带出来郊游的欢蹦乱跳的小朋友,走到园区中间时还出现了一个热闹的游乐场,巨大的摩天轮在我眼前旋转不止。整个气氛欢乐祥和,我几乎被这种暖洋洋软绵绵的幸福感给催眠,觉得动物园真是个好地方啊。

然而一头忧郁的黑豹瞬间把我击回了冷酷的现实。前面看到的睡熊猫和大屁股老虎都不足以让我不高兴,但是对于豹我是有所期待的。卡地亚也好《粉红豹》也好,豹子是动物界不一样的存在,它神秘他帅气他来无影去无踪,它是动物界的法拉利。可是当我们走到黑豹的笼子前,期待着看到一双震慑人心的眸子,却只看到一对混浊如玻璃珠的眼睛,我甚至很难将他们与它的黑色躯体分开。这只黑豹像是得了非常严重的忧郁症,任面前的观众如何挑逗,它只是静静地蹲在那里,没有任何表情变化地看着人群。面前的说明牌上,写着这种豹子的最高时速能达到每小时六十英里,跳起来能有六米多高,可以想象在无边无际的大自然中,以这样的身手活动起来该有多么畅快。然而这位武林高手现在只能缩在几平方米的小笼子里,头顶2米处也被密密围上了铁丝网,既不能奔跑也不能跳跃,每天面对的只是枯燥的水泥地面和刷了绿漆的铁笼子,可以想见这该是一种多么令人绝望的生活。

于是我开始回到现实,于是我意识到眼前的每一只动物都患上了忧郁症,他们皮毛松散,他们无精打采,他们用一种迷茫的眼神看着人群,他们的生活没有未来,他们永远不可能回到孕育他们的大自然,它们无辜地被宣判了一场终身服役的无期徒刑,我的心里充满了忧伤。不由得开始想象,如果地球变成了外星人的殖民地,人类被外星种族按不同肤色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来进行分门别类的展出,每天在笼子里面对猎奇的外星人指指点点,估计也会觉得生不如死吧。

我不再有心思看任何动物,小麦也似乎对于各种笼子产生了厌倦。于是我们匆匆坐上一辆观光车回到入口,跟这个忧郁的地方告别。以后,我再也不想来动物园了。




 
understrange @ 2012-02-29 14:25


好久没看伍迪艾伦的电影了,自从大叔离开大本营纽约,开始给欧洲写情书之后就没正经关注过,只看过《赛末点》和《巴塞罗那》。当然对我这种伍迪艾粉来说,他电影就没有好不好看的争议,只有精彩程度的问题。这部电影也是一样,画面美丽,台词考究,音乐动听,镜头娴熟,还有我最爱的掉书袋项目。尤其是前面三分钟的空镜头,从白天到夜晚,从晴朗到细雨,像一首独立存在的小诗一般清新。我可不在乎伍迪大叔的创作有没有突破,风格有没有颠覆,重要的是我度过了愉快的一个多小时。
  
这位想当作家的好莱坞编剧关心的问题,也是我这种向往“作家“这个词的码字小文案所关心的,或许也是艾伦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才能写出真正的好作品。我相信伍迪面对《野草莓》时内心的自卑感,和我们面对《安迪霍尔》是一样一样的。因此当结尾男主角领悟到,只有根除幻觉才能写出真正的好作品,这也是对我的忠告。这也是为什么我始终热爱伍迪,因为他永远如此真诚,始终让脆弱和彷徨的一面真实展现,他的作品和人让我没有距离感,即使实际上是天差地别,但在内心他让我觉得多少有那么点心有戚戚焉。
  
这位男主角意识到,其实他并没有对于当个作家这件事认真的努力过,满足于写点好莱坞剧本,拥有比弗利山带游泳池的大房子,起码是在一段时间内是这样。对我来说问题一样只是程度不同,我满足于写点小文案挣点固定薪水,满足于二线城市小白领有房有车的生活,并没有为写作这件事情认真努力过。
  
对于不幸被塑造成反面形象的保罗同学,其实我是很同情地。如果我在巴黎,肯定也会向往那些地方,凡尔赛,博物馆,花神咖啡馆,莎士比亚书店,菲茨杰拉德,海明威,乔伊斯……这些名字对任何一个喜欢艺术的人来说都有严重的吸引力,也许我们也会在现场情不自禁地掉上几个书袋,吟诵几句内文。艺术的乐趣有相当一部分不正是来源于此吗?





 
understrange @ 2012-01-04 15:35



今年冬天实在太过暖和。驱车从紫金山穿过,两旁的树似乎都还没有意识到冬天的到来,仍然保持着秋天的深褐色,在这冬日里带来一点视觉上的暖意,那种冬天特有的萧杀和清冷却是难得一见。

不过这几天,终于开始降温,连正当中午的太阳都带着寒意,冷冰冰的挂在天上,尽管树木们还来不及做出快速反应,他们毕竟不是变色龙。

冬天,终于来了。




 
understrange @ 2011-12-28 12:15

外婆已经去世整整十四年了,我很想念她。

外婆个子很小,非常清瘦,总是留着不变的齐耳短发,到老时仍然有着一张清秀白净的脸庞,眼睛被细密的皱纹挤成一条细缝,透出的眼神却很清亮。据我奶奶说,外婆年轻时候是出名的美女,可惜一张那个年代的照片也没流传下来,我经常对着外婆苍老的脸暗自想像,她曾经有着怎样的美貌。

像同时代的老人一样,外婆总是穿着一件斜襟盘扣短布衫和布裤,洗过很多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头上经常是带着一块土布做的头巾,方便随时打扫和干活的时候不弄脏头发。记忆里外婆几乎没怎么穿过新衣服,她好像也不太关心这件事。

在我的记忆里,外婆总是在干活。忙完了家里的卫生,就忙着砍柴。虽然那会我们都早已用上了煤气灶,外婆依然在使用她那历史悠久的砖砌土灶。江边的堤坝上,种满了一排排的防护林,秋冬天叶子掉光了,掉下满地的枝桠,一会功夫就能拣一大筐;还有那些枯干的芦苇,都是生火的好材料。秋天里,外婆每天下午都去砍柴,攒下的柴火在后院里堆得老高。

攒够了柴火,外婆就开始做各种腌菜和酱。整缸整缸的黄豆酱,天天在太阳下暴晒,吃饭喝粥做菜时候弄上一勺,香醇无比;外婆做的腌生姜,一点也吃不出我最讨厌的姜辛味,只留下爽脆,特别下饭;更别提家家户户都会做的腐乳、腌豇豆之类,现在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腌菜和酱了。

烧这种砖砌的土灶有个好处,能吃上香喷喷的锅巴汤,还有用炭火熏出来的无比香甜的烤红薯。外婆每天早上在炉灶盛灰的地方埋上一个红薯,烧饭时掉落下来的柴灰带着高温,把红薯熏得里外都熟透。每当我下课放学回家,外婆总是出现在门口,手里拿着刚从炉子里掏出来的,还带着温暖的烤红薯。

看起来不起眼的外婆,身上其实有很多跟同时代的乡下老太太不一样的地方。最特别的是,外婆很爱认字。外婆算是出生书香门第,祖上出过秀才中过举,他们家的规矩是无论男女都必须识文断字,因此她小时候得以上过几年私塾。六十几岁时,她仍然能够流利的背诵整本的《龙文鞭影》和《百家姓》。那时候女生基本上没什么机会读书,外婆只得一个姓丁的女同学。那段读书的岁月应该是外婆很快乐的记忆,她常常跟我回忆各种私塾的趣事:那个住在对面的陈老头是她的同学,小时候背百家姓,老师教他念“云苏潘葛”,说:“云就是天上的云,苏就是我们常吃的酥糖,潘就是街上的潘麻子,葛就是格酥(我们当地一种面粉做的炸食,方言里葛跟格同音)”,结果到背书时,陈老头背成了“天上的云吃酥糖,潘麻子买格酥”,气得老夫子勒令他手背到身后,拿出戒尺打手心,一边打一边满教室追。

虽然外婆能背古文,但是她却只认得繁体字,现在使用的简体字,她基本一个都不认识。经常在干活或者上街时看到墙上写着不认识的简体字,她总要默默地在手心写几遍记下来,回家问我。记得有一次,她写了个“工农”,问我后面一个是什么字。

外婆和外公的婚姻也是让我经常觉得很有意思的事儿。那个年代的夫妻通常都是父母指配,而且基本都是男大女小,可是娇小的外婆却比外公足足大了四岁,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俩竟然是在战时的防空洞里认识的。我经常缠着外婆让她说说恋爱过程,她总是淡淡的一笑带过。现在,随着外公的相继离世,这段爱情故事却是永远的不得而知了。

外婆在的时候我才十几岁,那会我一直以为外公外婆感情不好,因为无论外婆做什么,外公总是在一旁冷嘲热讽,挑三拣四。当然自己恋爱过以后才知道,这其实是某些人表达爱情的一种方式。外婆去世以后,外公一下子老了很多,变得沉默寡言,坐在门口晒太阳的时候,总是在身边放一个外婆以前常坐的小板凳。每次看到这样的外公,便觉得很心酸。

外婆总让我感觉有很多故事,可是她的表情永远是那么平和,总是那么好脾气,从来不生气,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

那时候的夏天的晚上,抬头能看见整个银河,星星的密度能让人感到窒息。我躺在竹床上,一边听外婆背着龙文鞭影,一边听外公教我认星座,那是我记忆里快乐的童年。

外婆有很多经典问题,喜欢一问再问,因为她总是听完就忘。除了经常问到的一些简体字,还有个最常问的,那就是“演许文强的那个演员叫什么?”因为有段时间,每天晚上我都跟外公外婆一起看《上海滩》,每次放起片头,外婆照例开始打盹,然后放到一半时照例惊醒,接着就是每日一问“演许文强的那个演员叫什么?”,我只好每天回答一次:“周润发”。现在看到周润发,我第一时间想起的还是外婆。

外婆去世的很突然,因为常年劳动,外婆一直身体很好,感冒都很少。那天突然说头晕,没等我妈喊来医生,外婆便已晕倒在地。持续昏迷了一周以后,外婆没能躲过这场突发的脑溢血,安静的离世。就像她的人生一样,没给子女添什么麻烦,也没留下什么财产,简简单单的安安静静的离开。出殡的时候家人给外婆的枕头换上了一个新枕巾,上面是外婆出嫁时候自己绣的荷花,层层叠叠的花瓣,绣工精致,是我第一次看见。




 
understrange @ 2011-12-14 13:11



借着电影的东风,重新看了一遍锅匠,刻意放慢了阅读速度,字斟句酌的让每一个细节都从心里过一遍,然后惊讶地发现犹如从未读过一般的新鲜和吸引,尤其是在代入了金发花魁吉勒姆之后,那些偷文件档案的小细节如同放电影一般鲜明,眼前历历在目。不过肥肥的史迈利和奥德曼大叔的影像却始终无法重合。

爱死了勒卡雷那阴郁缜密的文笔,每一个细节都无比精准,仿佛听得到伦敦街头树叶滴落的雨声,汽车疾驰过弯道发出的刺耳嘎吱声,似乎永远没有太阳,空气永远潮湿,一切都在发霉。

从小说的字里行间,能够读到剑桥牛津那股浓浓的学院味,他们在另一个小世界里体味喜怒哀愁,离我如此遥远,因此而变得如此有趣。这种游客般的猎奇心理,带领我走过了很多书籍世界,只是一味的浮在表面,从未深入任何一个世界的核心去探访,我缺乏对世界的真正认识。但是现在,我想安定下来了,就那么不紧不慢,不急不缓地,好好看上几本书。经历这么多年,才学会重新找回了阅读的乐趣,真是要感叹命运啊。

对于比尔·海顿,第一次看时脑海里全是剑桥才子的潇洒模样,满溢的贵族气,充满着对于社会主义的美好向往。而第二次看却彻底沦为了一个找不到位置的可怜间谍,和安恩偷情时的猥琐,被抓时要求帮忙定做一套西服时的窘迫,被拧断了脖子时候的无助。心目中的男一号也从史迈利变成了有情有义的普莱多,然后很惊讶地发现吉勒姆的戏份还挺多,这全归功于BC的魅力啊。

 很是期待上映的电影,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可以去电影院一看,有了孩子,这些变得很是奢侈。




 
understrange @ 2011-12-09 14:58



在花痴的强大驱动力之下我看了旧片「冒险乐园」,之前对这部电影一直兴趣缺缺,看过too bad,但是印象并不好,也不喜欢那个男主角,当时看到海报时我还误以为又是那个男主演,心想够了。实际上就现在看看他们还是有些小象的,当然俺们亲爱的的杰西更萌更天然呆更清纯更……(以下删去形容词五百字)   

电影出乎意料的流畅,当然,确实很平淡,但是我非常喜欢平淡之中流露出的那份忧伤和温馨。最爱的镜头莫过于三个人在草地上,詹姆斯终于回了一记老拳,笑声在天空中飘荡,感觉自己回到了很久远的童年,在大坝的草地上的时光。

杰西同学的演技非常细腻,丝丝入扣,确实是每个镜头都经过精心考虑,演得却又那么信手拈来。我觉得这个角色跟社交网络还是有明显不同,当然杰西的神经流实在太过让人印象深刻,长相和表情也都太有标志性,将鲜明的个人烙印带进了角色,才让人觉得他演来演去都是一个样。作为粉丝,我其实更期待看到他更有颠覆性的表现。
  
女主角的表现其实也还不错,虽然面部表情还是有些呆板,说起台词来还是会习惯性的带上不必要的身体语言和手势,但是胜在外型讨巧和角色本身的高契合度,演得也算是勉强和杰西打个旗鼓相当。
  
电影的风头,起码我的看点,其实完全被乐园的老板夫妻档抢了去,据说是看导演面子来客串的喜剧界大腕,果然不一般,那种独特的节奏控制能力,让每一句台词的笑点都爆发出来,火花四溅。在他们的精彩演出面前,杰西都显得有些失色了。
  
让人意外的,是莱安雷诺兹。以前只是看过几部他打酱油的电影,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但是这次的修理工角色让人刮目相看。不说别的,单就他每次出场那种慢悠悠的劲儿带出的绝望感,就让这个角色一下子有了真实感。一个生活在小镇上的私生活混乱的修理工,未来的生活不会有更多可能和改变,只好把小聪明用在虚饰和谎言之中,骗取一些虚荣和暂时的欢乐,他的生活让自己都感到绝望和窒息。整部剧最悲剧的人物莫过于他。
  
粗口,大麻和怀旧的音乐,给这部电影带来了八零年代的气息,怀念我们的八零年代。



 
understrange @ 2011-07-21 18:29




我猜中了开头,可是没有猜到结局。没有想到如此精彩绝伦的上半集会以这样一个狗尾续貂的故事作为结尾,辜负我一个白天的茶饭不思心心念念。一个活了一万四千年的人活生生站在你面前,我有一万个问题想问他,为什么这群人要花费整个珍贵的晚上纠结于耶稣的存在这种无聊问题?这也许是编剧自认为最得意的创意,你看,我连上帝的存在都做出了令人满意的解释,而且东成西就穿越古今有理有据。so what?这个包袱过于单薄,让厚重的前半集造就的可看性瞬间缩水。而那个莫名其妙的意外事故和爱情结局,恕我更难苟同,这么好的创意,难道不值得拥有比这个更自然顺畅且令人信服的结局么?
  
电影的拍摄手法倒是深得我心,一万美元的科幻电影,没有光怪陆离的特技,没有硬碰硬的大场面,有的只是一群既不年轻貌美也不身手敏捷的中老年大学教授。整部戏全部靠对话贯穿,这不仅考验编剧,更考验导演和演员。可惜,这么有希望成为经典的一部戏,每个环节都差了那么一截。正面教材请对比《十二怒汉》,同样是封闭室内戏,后者的场景调度和表演都要精湛好多个级别,堪称室内戏指导教科书。它甚至比不上类似手法的电影《大寒》和电视剧《问诊》。
  
男主演看着不太熟悉,我怀疑导演是觉得他的脸庞很有穴居人的风采才做此选择。几个配角倒是演得有血有肉,皮夹克和眼镜男最自然,爱上帝的伊迪斯也不错;而女主角,如果这部戏也有女主角的话,跟男主角一样令人困惑。剧本在这里也缺乏说服力,既然第一眼就爱上他,为何等够十年要离开了才匆匆表白?
  
其实,这部电影最吸引人之处,是那些被重新阐释的人类学考古学生物学宗教学和心理学知识。编剧很显然在用这部电影证明他脑门上贴着的“知识分子”标签,如果你是一个书虫,你不可能不爱上这部电影,你不可能不期待自己也身处那个旧客厅,向他问上一两个问题。而相不相信他的这个故事,根本不是个问题,这些教授们在离开之时心底里早已承认他说得都是事实,但你怎么又能亲口承认呢?说出口的那一刻,你所熟悉的生活就会完全改变。
  
这部电影让我想找出它的原著来看,据说原著作者曾经参与过《star trek》的剧本创作,怪不得电影里多次提到,但这也不能成为电影海报如此不着调的理由吧?



 
understrange @ 2011-05-13 15:21


最近玩微博鸟,这里就疏于更新鸟。

小麦近照,尽在http://weibo.com/1881105440



 
understrange @ 2011-05-06 08:43


一打开照相机,本来乱蹦乱跳的小麦立刻定格并保持姿势十秒,介素不素也算。。。镜头感。。。





 
understrange @ 2011-04-26 13:27










 
understrange @ 2011-04-22 13:28

废话少说,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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