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1/2

写下来,就不怕忘记
 
understrange @ 2010-08-26 17:42




已经习惯于自己的后知后觉了,于是在今天才发现,原来日本动画导演今敏竟然已经于8月24日突然去世,年仅47岁。

决定这周重看《完美的蓝》《千年女优》以及《红辣椒》,以资纪念。




 
understrange @ 2010-08-25 08:46


黄集伟的“一周语文”,逐渐成为了我最喜爱的专栏。今天才想起来看新的一期,原来已经迟了好几天,孕妇的效率。。。恩。

一条条看下去,看到一条关于郭德纲的,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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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保卫我不喜欢的郭德纲

语出评家韩松落本周时评,上为标题。文中韩师表述郭德纲之笑所含冒犯之美:“在一个需要高度控制的世界里,笑是死敌,在一个所有人不能有差异的世界里,笑是最大的威胁。”“让人笑和让人思考一样,都是最危险的职业。”“我并不喜欢郭德纲,但更不希望我们所在的世界成为一个‘完美世界’,人仅仅因为惹人讨厌就被清场,为此,我甚至愿意保卫我所不喜欢的郭德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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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郭德纲没有兴趣,仅仅是因为韩松落的这句话“在一个需要高度控制的世界里,笑是死敌,在一个所有人不能有差异的世界里,笑是最大的威胁。”,让我不得不想到了艾柯的《玫瑰之名》。

一个普遍的传说里,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本来有两卷,大家平时所能看到的第一卷里主要讲悲剧,而散失的第二卷,据说讲的便是喜剧。艾柯利用这个传说,演变成了《玫瑰之名》的重要剧情:修道院的修士豪尔赫,掌管着堪称基督教世界收藏最丰富的图书馆,作为一个正统而刻板的修道士,他憎恨亚里士多德,尤其是关于喜剧的论著,他认为“笑”会使人们失去对于宗教的敬畏感,于是在书页间涂上毒药,直接引发了一连串的谋杀案,最后甚至自己吞下书页,以身殉道。

现在看来,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和《玫瑰之名》的时代并无任何本质的不同。为此,我也愿意保卫我所不喜欢的郭德纲。





 
understrange @ 2010-08-19 14:10


刚刚中午出去,趁这艳阳高照,又试拍了一圈。







这张是小纯纯拍的,很不错哦:





 
understrange @ 2010-08-18 16:19


要不是同事过来问要不要团购,也没想到会买台这个小玩意。

传说中的数码LOMO,拿在手上还没有半个手机大,苦笑不得的取景框,每次按完快门还要定住半天的曝光时间,捉摸不定的光线反应,让试机的过程充满了意外感。



价格么,相当亲切,包邮430,再加上另外购入的2G SD卡37,7号充电电池22,这个投资相当能接受吧。

下面是今天的试片,绝对无修剪,无调色,无修片的三无原片。








 
understrange @ 2010-08-12 18:26




最近偶的所有时间都用来扮演一位又懒又肥的蠢孕妇,无暇码字,这里也被冷落了。

最近好容易看完了《A Single Man》,一定要来抒发一下。

虽然我生理上很少便秘,即使是做了孕妇以后也是如此。但是我在看电影这件事上屡屡遭遇心理便秘,一部电影能看上一两个月,也无法说服自己把它结束掉,这部《单身男子》同样是如此,我磕磕绊绊的看了一个多月,终于等到了出字幕的这一天。

在Tom Ford做设计师风光无限的那个年代,偶是不待见他的。纵然他身兼GUCCI和YSL两大品牌的设计总监,纵然他是设计师里少有的帅哥,我始终嫌他帅得太过正常,身材标准的过于阳光,举手投足无不散发出作秀的气息,远远不如Dior Homme的设计师Hedi Slimane抢眼,那忧郁,那颓废,那瘦弱的小身板,那一尘不染的白衬衫,简直对足了我的胃口。有趣的是这两位当年最耀眼的明星设计师都改行了,Hedi Slimane变身摄影师,摄影格调黑白颓废一如当年的服装风格,比他的服装来得更为阴暗,多年地下音乐场所的偷拍显然不是白练的。而服装风格性感阳光简练大气不为我所待见的Tom Ford,竟然在同样成功的开设了自己的个人服装品牌之后,抡起导筒当起了导演,拍出了这部让我舍不得看完的《A Single Man》。

电影很美。没有一个镜头、一个道具、一个演员不美。灯光构图取景异常精致,设计师的品味在这里彰显无疑,据说Tom Ford同学自己亲自粉刷了墙壁,还把自家的家具拉到片场当布景。大爱60年代的风格,从发型到穿着都优雅而不繁复,精致简洁,永远不会过时。即使是Corlin Firth这位已经基本长残了的大叔,也在他一套西装一副黑框眼镜的倒持下变得有型有款,更别提本来就天生丽质的Matthew Goode 和Nicholas Hoult 了,看得我是口水直流~

Tom Ford喜欢王家卫,这点在电影里表现的不能更明显了,处处都能看到《花样年华》的影子,小到Julian Moore的发型,大到摄影风格和拍摄手法。当那些飘忽的影像和着音乐出现时,我眼前恍惚出现了苏丽珍拿着便当上楼时扭动的身影。但我更喜欢Tom Ford胜过王家卫,因为他有更好的节奏感,没那么多琐碎自我的絮叨,只有简洁到冷酷的镜头,他的故事更动人。

不知道拍完这部对他影响至深的原著小说之后,Tom Ford还会不会继续他的导演身份,对此我很是期待。我讨厌设计师Tom Ford,但我爱导演Tom Ford。



 
understrange @ 2010-07-12 10:27





看完Book 1之后,我开始夜夜噩梦。

书里那些危险、纠结,实在太过细腻清楚,很难在心中抹去。

这是目前为止村上君最好的一本书。阅读的时候,这个印象在不断加深。很久没有怎么看村上君的文字了,以前逢村上出书必买的我,很少见地没有买他最近的一本《跑步》,家里那一整书架的村上旧作也很少翻起,我甚至以为他已经基本上淡出文坛。最近一次看到村上的文字,还是偶然间看卡波特的旧作《蒂凡尼的早餐》时,意外看到村上为这本书写的序言。文中基本上完全撇开书本内容,只是大谈特谈他心中的那个卡波特,这样离题万里而又个人主义的序言一向是我所欢喜的,于是我又重新勾起了阅读村上的热情。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不喜欢《挪威的森林》。村上的前期著作里,我最喜欢的还是《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一看再看,深深为之着迷。此时的这本《1Q84》,同样的两条线,同样的残酷现实,同样的魔幻色彩,不同的是更为细腻的描写与更为宏大的叙事结构,让这本书成为一股汹涌而来的潮水,将我彻底淹没。

之前看乔治•奥威尔的《1984》和《上来透口气》时,经常会有脊背一阵阵发冷的感觉,这种感觉直到看到苹果惊世骇俗的“1984”广告时,被一锤子打碎的场景所击破。看村上的这本书时却不会,这点我要感谢他那些无比细致的细节描写,从食物到服装,巨细靡遗的细节给了我很多生活感,不至于让这个令人心寒的故事感觉太过疏离。

据说这部作品一共有4本,这对于我来说既是幸福也是不幸。幸福的是在可预期的未来,我还将有3本书可以慢慢细读,不幸的是我为之焦灼的结局,到底要等到何时才会出现?

说到翻译问题,似乎让很多人纠结,我觉得大可不必。赖明珠的翻译之前也找来看过,跟林少华的比起来,像是咖啡跟绿茶的区别,风格不同,没有好与坏,现在这位施小炜的翻译,简单澄澈,虽然缺乏前两位的明显个人风格,却也能填补另外一部分不喜欢作品被译者加工的市场空白。在我其实是无所谓的,有得看才是最重要。

此时此刻,Book 2已经在从当当奔向我的路上,有这样的盼头,人生还是很幸福的。 




 
understrange @ 2010-06-23 08:57

我向来喜欢个人化的片面的偏激的评论,这样才可能发现真知灼见。

作为一个长期的侦探小说爱好者,在浩如烟海的侦探世界里我只是一个浮潜者,但这篇文章却得以让我探下头去,好好的看看这个浩瀚世界。这里提到的十本书,后面4本我都还没有看过,有时间有机会,一定要全部吞下。


最喜欢的10部推理小说

By  [ 房煜 ]

我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虽然在正统文学批评家那里,即使是一流的推理小说(含侦探小说)其收藏价值也被认为不如一本公认的文学名著。但是其实你我知道,到底什么样的小说会在你的心里停留的更久。在这一点上,历史排名与学术地位都帮不了这世界上任何的一本书,阅读本来就是个人的体验,你知道你需要什么,因什么而记住,被什么而打动。从某种程度上,这也是我写这个东西的动因,虽然这不过是我个人的漫长体验。碰到好的东西,我们总是希望与人分享,吃了一道好菜,我们总有冲动去后厨房看看厨师的模样,像他致谢。甚至,我们希望别人亦能因书识人,找到自己的同类。

毫无疑问,任何一个写推理小说的人都面临一个问题是,你如何让你的小说有读第二遍的价值,因为任何侦探小说的卖点无非是“谜”,如果这个谜是一场谋杀,这个命题可以分解为,他是谁杀的?凶手如何做到的(如何找到凶手的)?为什么杀他?三个基本问题。问题是,一旦谜底揭晓,你的书还有价值吗?有多少人能像阿城口中的钱德勒一样:“我们一读再读,全然不顾答案已经知道了几十年。”——阿城在为钱德勒全集写序时如是说。你可以让一部小说卖遍全世界,世界上识字的人口只要有一半的人读一遍,你就赚发了。就像阿婆那样,她的作品成为仅次于圣经发行第二多的作品(一个原因是圣经只写了一本,而她一生写了80多本侦探小说),你可以想象她多么有钱。但是,人们能不能记住你和你的作品,是另一回事。我这里所写的,都是我这20年的阅读中久久难忘并不顾结局已知一读再读的作品。有时读侦探小说,纯粹为了好玩,有时,也是为了逃避,世事浮沉,据说钱钟书也曾在考试前靠读侦探小说排解紧张(结果是数学考试只得了15分),柯南道尔也自嘲说,侦探小说乃消遣避世之唯一良方。在这里,你可以痛快淋漓的诅咒人性,看穿世间各种迷雾,来一次目的地明确的虚幻旅行,并有限的提升自己的智商。

所以,在自己落寞的时候,不妨静下心来,来欣赏一场华丽的阴谋,旅行结束之后,你会明白,一切终会豁然开朗。


银色马》(作者:柯南道尔)——从寻常中发现“反常”

范达因列出的侦探小说二十戒条中,其中之一是:20、最后列举几项凡是认真的探案作家,都应竭力避免的几种用烂了的手法:    

E.犯罪现场的狗没叫,以此判定凶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其出处就是《银色马》。

《银色马》是我最偏爱的福尔摩斯故事之一。虽然在现代的侦探小说读者看来,福尔摩斯的很多故事都有这样那样的缺陷,比如依靠观察泥土与灰尘就能分析出一大推东西,极少创作密室作品,很多故事名为侦探小说实为探险作品。但这仍不妨碍我们喜爱福尔摩斯,这几乎是每个推理迷的初恋。初恋时,你难道会向今天观察车模一样去色迷迷的测算三围吗?那时,恋人的一颦一笑,一个手势,都足以让你神魂颠倒,快乐和满足感在你单纯的眼中都来得十分容易。在与侦探小说的初恋中,福尔摩斯的成功,首先是人物塑造的成功。很多年过去了,也许我们已经不记得具体的故事细节,但是我们还是记得福尔摩斯的烟斗、华生医生的手枪。

其次,也有一些经典的案例故事,甚至被当作了警察学校的案例教程,《银色马》就是这样的一篇故事。如果一定要说它教会了我们什么,那就是从寻常中发现“反常”。梳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从中发现断裂点,从而重述整个故事。当然,我还极爱这篇故事的结尾,让我们一向冷峻的神探也幽默了一把,以至于多年后重读,还是不免会心一笑。

二 《三口棺材》(作者:约翰卡尔)——你看到了一切,却无法理解你看到的一切。

说空前容易,说绝后很难,因为你无法预知未来,我们每个人都是未来的垫脚石,放在那里等着后人超越。但是对于古典推理作家来说,密室之王卡尔写出的《三口棺材》无疑是同业者的灾难,空前绝后——这本作品问世已经半个多世纪了,至今在中外读者各种密室票选中仍旧排名第一。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与其同在一个时代,他都是你无法攀越的高峰。

虽然名字看来恐怖,但是故事本身仍是及其严谨的布局,解谜,推理。故事本身也没有借力超自然的恐怖来增加阅读刺激,在这一点上,卡尔远比后来的那些日本变格推理小说家们更保守,更绅士。就像故事中的主角——菲尔博士。

和柯南道尔一直瞧不起自己的推理小说不同,卡尔把侦探小说当成了自己的事业,不断开拓创新,挑战自己的智力极限。穷其一生设计出了多达50多种密室,利用自己的作品形成了一座“密室”大观园,其写作态度严谨,从不借助暴力色情片段渲染故事,每一次设局都力图给出完美解释,并将线索公平的交与读者。在《三口棺材》中,他借菲尔博士之口,发表了集自己心血之大成的“密室讲义”。和阿婆相比,卡尔不是最富有的畅销书作家,但实在是最值得尊敬的一位,侦探小说作家和一般的纯文学作家有一个显著不同,那就是侦探小说作家前期作品往往好于后期,而纯文学作家相反。对于侦探小说作家,特别是古典推理作家,想要不断创新,写出新的诡计,新的故事,只会越来越难,总是面临各种模式被穷尽的问题。《三口棺材》是其早期作品,卡尔自己后来探索多年,也未能再写出比本书更为精彩复杂的密室作品。但其把侦探小说当作科学一样孜孜不倦研究的态度让我辈肃然起敬。或许有一天,在本格推理领域(不含日本种种的变态推理),终于一天《三口棺材》会被超越,但后来者即使想超越他,也无法不首先尊敬他。

三 《锅匠士兵裁缝间谍》(约翰勒卡雷)——理解你的同伴

猜一猜我读《锅匠士兵裁缝间谍》时是几岁?只有十四岁。那时北京大栅栏有个旧书店,忘了怎样淘到这本书。书中的一句话让我记住了好多年,也怀疑了好多年。那句话是:即使做了多年的情报工作,他说起谎来至今不是很自然。

我一直怀疑,做特务怎么可能不会说谎呢,在我看来,做特务说谎就像变色龙变色一样,应该像条件反射一样容易。

这本书被扔在角落里好多年,还好多次变更住所,都没有丢掉它。直到有一天我做了记者——一个十分依赖说谎能力的职业(大概是以合法借口说谎最多的职业之一)——至少在当下是这样。这时,我才突然发现,我仿佛成了儿时读过的书中的人物,一切都成了奇妙的讽刺——即使做了多年的记者工作,我说起谎来至今仍不是很自然。

那时,我才突然明白,明白了很多事,明白了这部叙事沉重、节奏迟缓的作品为什么被视为间谍小说大师勒卡雷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因为创作生涯后期的勒卡雷对于人性的剖析已越来越深刻。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一个人会做了多年特工,仍不大擅于说谎;也明白了为什么他不大擅于说谎,仍然要冒着各种危险坚持做下去——即使有一天客死他乡。

四 《嫌疑人X的献身》(东野圭吾)——一个人的地图,却成为另一个人的迷宫

侦探小说作家不得不一生致力于诡计的设计中,他们有时把自己当做工程师(如后面提到的小说家即有是工程师出身),把作品当做数学模型,将各种要素按逻辑排列组合,组成故事。直到精疲力竭,再也写不出新的故事。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古典推理最终衰落的原因。因为人的智力总是有极限的。

实际上,有一种(或者说两种)诡计是最普遍也最容易发生的,却很少被侦探小说写到,那就是关于爱情的诡计:我假装爱上你,或者,我假装没有爱上你。都足以令人震惊,心碎。都足以令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一夜白发。我记得卡尔曾经在作品中尝试过这种类型,但是这种故事又是最难写的,因为侦探小说作家大多因太过严谨而不擅于在作品中调情。甚至,一些传统侦探小说家本身就排斥这一做法。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曾经在《四签名》里对华生说:你写的故事,好像在几何公式里加入了爱情故事(指福尔摩斯的第一部作品《血字的研究》)。这不应是重点。但东野圭吾颠覆了这一切。

据说根据同名小说改变的电影曾经让人流泪。我看完原书,不至于流泪,但是也有余音绕梁三日的感觉。柯南道尔认为逻辑和爱情无法相容,但是这部书却恰恰将两者完美结合。整个故事就像一个精密搭建的数学世界,但世界的本源却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之一——爱情。

五 《桶子》(作者:克劳夫茨)——一生只有一次的辉煌演出

如果生一次病就能名扬世界,在身后被很多人记住,那我也愿意生一次这样的病。

工程师克劳夫茨病倒了,在病床上无所事事的他写下了《桶子》,不料这部书却被看做是古典推理的巅峰之作。克劳夫茨也因此被尊为古典推理的“不在场证明”大师。也许写小说并不是他的本意吧,克劳夫茨如昙花一现般在推理文学的星空中划过,只留下这样一部传世之作,即了无音讯。

如果仅从文笔而论,工程师出身的克劳夫茨不仅无法和文笔精致的约瑟芬铁伊、柯南道尔相比,甚至和文笔简单、叙事啰嗦的阿婆比也有差距,刻画人物也显得很幼稚。但工程师的头脑还是使他有能力设计出一个精彩的“局”,也是古典推理文学中最精彩的一个局之一。记得书看到一半时,我很为作者捏把汗,不知他如何破局,或是会不会虎头蛇尾(注:《桶子》的写法是从一开始就交待案件凶手,将主要悬念留在如何破解凶手的布局上)。他给书中那个律师起的名字也很搞笑,叫克林顿,克林顿登场后的那段盘问,实在是让人觉得绝望,明知是一桩冤案,在凶手的严密布局下,似乎已成铁案。然而,一切都从一台打字机开始改变了……写推理小说介绍有个规矩,不许泄露故事情节,所以只能说到此。但是,后来有时自己碰到了一些难事,我确实都会想到克劳夫茨,想到那台打字机……


第六名《东方快车谋杀案》 阿加莎-克里斯蒂 

看侦探小说久了,我们会习惯的认为人性本恶是这个世界横行的真理。我们逐渐习惯了爱人反目,手足相残,诺言下的背叛,私欲后的魔爪。我们看侦探小说并美其名曰锻炼智力,却忽视了这些人性阴影对我们的侵蚀。在多数小说里,虽然最后也是侦探破案,坏人落网,但正义总是像睡狮一样,在书的大部分章节里呼呼大睡,放任作者为了增加故事的曲折性而一再用笔杀人,只在最后侦探总结陈词时出来抖一抖毛。所以,东方快车终于带给我们另一种感觉,那种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的感觉,不管正义是用什么形式表现。

在这篇小文的上半部分,我对阿婆不无调侃,但这无损于这位侦探女皇的伟大(也不是任何人可以折损的),阿婆一生创作数量惊人,不能说部部精品,但成为精品者无不有独到的阅读乐趣在其中。在本书的最后,琳达夫人(侯伯太太)那段最后陈词是我看过最精彩的最感人的最后陈词,并一直期待在电影中重现这一幕,但是遗憾的是,包括Ingrid Bergman在内的大明星出演的电影版《东方快车谋杀案》却在结尾淡化了这一幕,让我遗憾。

第七名《柏林谍影》 约翰-勒卡雷

跳过去是生,回来就是死,跳还是不跳?
这部书曾看见过另一个译名,叫冷战谍魂。译得工整但无趣,就像一个美女,从头到脚都美,就是没有人情味。这部书的故事围绕冷战时的柏林展开,且大结局即发生在柏林墙下。因此,个人认为柏林谍影这一译名更加。

有此引申说来,人情味对于一部推理小说真的重要吗?往往,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很多都已经把推理小说当成了智力测验和猜谜游戏,人物、情节,不过是XYZ的另一种符号表现。甚至以符号为名的《X之悲剧》曾被希区柯克如此评价:如果所有的推理小说是一副国际象棋,那么国王无疑是《X的悲剧》。换言之,推理小说美的是布局,至于每一部小说中的棋子叫什么什么性格并不重要。但是,对于勒卡雷来说,故事固然重要,但故事背后的人性也是他展示的重点,也正因为于此,这也是勒卡雷和他笔下人物可以不朽的原因。和007的电影相比,勒卡雷的间谍世界更适合阅读,特别是在一个人心情低落的时候。

因为这世上或许没有任何一个职业,需要像间谍那样人格分裂(记者的分裂程度与之相比是小巫见大巫),永远活着另一个自我中,警惕着可能会突然冒出真正的自我。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可以被利用,一切都可以被出卖,一切都可以被掩饰。但就像最好的狙击手也会有失手时一样,在一个精心设计的阴谋中,最难被预防的变量仍旧是人自己,不知道谁会在某个时刻突然瞬间崩溃犯下低级错误(如无间道里梁朝伟饰演的卧底的结局),或是良心发现亲手自毁一切罪恶。也正因为此,阅读勒卡雷,在通常的故事推理之外总是要多动一层脑筋,那就是猜测人性弱点的尾巴会在何时冒出来。无须不好意思,就像看到伟大的射手在决赛中踢飞点球时,我总会有罪恶的快感一样,身为小人物,我们总是乐于看到大人物出丑,看到英雄落马,美人迟暮,从中体会所谓悲剧的魅力(这也是悲剧更容易不朽的原因,本质上悲剧让观者更幸福,而不是更悲伤,呵呵),但也许这一次,围绕柏林墙的这出悲剧会让你叹惋 ,让你同悲。

第八名《博来法拉先生》 约瑟芬-铁伊 

铁伊的小说流行时,我正在读另一部流行的小说《心是孤独的猎手》,两个几乎同时出现在我阅读世界里的英语女作家,常常让我有错乱的感觉,因为,卡森•麦卡勒斯的作品文字精致叙述宁静深沉,而铁伊几乎有着与完全等齐的文字水准。我想应该不止我一个人困惑过,这么好的文笔为什么去写侦探小说呢?就像勒卡雷之前,间谍小说在文学批评家中一直是没有地位的私生子一样,就像金庸之前,正统文学界不承认武侠小说的文学地位一样。即使我们这些爱读侦探小说的人,似乎骨子里也已经默认了侦探小说的低下地位。我们只求找到好故事,痛快喝酒,大口吃肉,却不在乎口里这块肉是否被精心烹饪过。看侦探小说,就像在穷乡僻壤的小酒馆点菜,从不指望眼前的菜是顶级大厨做出的。

实事求是的说,铁伊不是一个顶级大厨,无论是否在侦探小说的世界里,她设计复杂故事的能力总有些力不从心,她对人性的过分关注总使得她不能安心讲一个好故事。她最大的优势仍旧是她那有古典气息的精致的文字。不过,一个一生只写了8部小说却有3部入围美国推理作家协会(MWA)世纪百大排行榜的作家肯定是不应被忽视的。《博来法拉先生》(3部入围作品之一)之所以让人难忘,从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她讲了一个只有她能讲好的故事,一个人以另一个人的身份活在一个家庭里,这本应是一个紧张刺激的事,但是伪装竟然如此简单,他感到的只是宽容与温情,虽然有人表示“看你第一眼我就知道你不是”,但他却没有被揭穿,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第九名《大笑的警察》 马伊-舍瓦尔/佩尔-瓦勒 

天下文章一大抄,在侦探小说的世界里,适度的抄袭却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向名作致敬。看《大笑的警察》总觉得似曾相识,后来想到《X之悲剧》的案情是发生在电车里,且前者也是两人合作的产物,不知道这对瑞典夫妻档是不是受了启发。

我曾想过是否要在这篇小文提到《X之悲剧》,但最后还是把自己的这一票投给了《大笑的警察》。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警察斯滕斯特伦,但从一开始,警察斯滕斯特伦就死了。整部小说是围绕他的死展开的,只是通过人物的走访,回忆,警察的形象才一再出现,他的机智,他的敬业,他的敏锐观察力,通过别人的回忆一一展现,对人物的刻画和案情的解答相互支撑,相互推进,最终融合在一起,真相大白。 


第十名 《绿胶囊之谜》 约翰-卡尔 

最后还是回到了约翰卡尔的世界里,有一个和我一样喜欢看侦探小说(特别是阿婆的小说)的朋友,在读、写文章时特别注重逻辑,并以逻辑来衡量世界的一切,每当被其的逻辑打击得体无完肤时,我就很想仍给她一本书,看看能否打击她,就是这本《绿胶囊之谜》。

约翰卡尔的作品无不以逻辑严密著称,名列卡尔三大经典之一的《绿胶囊之谜》在逻辑推理方面做到了极致。我初看时曾对人说,作者的逻辑之严密已经到了让人恐怖的境界,以至于看时冷汗不断——这和看恐怖片的那种恐怖完全不是一回事。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是否逻辑推理能力出色,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很简单的测验方法,那就是看一下死者切斯尼事先准备提出的10个问题,这10个问题中有一个是不应该出现的,或者说是不合理的,测试一下自己,看看自己能否找出答案。

顺便说一句,其实仅就作品的逻辑和布局而论,奎恩的作品也相当出色,但是在整体套路上,感觉奎恩的故事更多是在阿婆的“优化版”,阿婆的作品核心问题是“凶手是谁”,并在这个问题上大摆迷魂阵,甚至有时为了刻意出乎意料而变成了纯粹的猜谜押宝游戏,使完全不起眼的人成为凶手,解答亦缺少说服力,奎恩的早期作品在逻辑的严谨和布局的复杂程度上远胜阿婆,但是在“凶手如何做到的”这个问题上,卡尔的几部经典作品表现更为出色,当然,个人的点评总有个人偏好在其中,我在这篇小文中两次提到卡尔,两次提到勒卡雷,却最终没有投票给奎恩的作品,也仅仅代表个人口味而已——毕竟我只提到了10部小说。 




 
understrange @ 2010-06-20 17:17

成为一个孕妇以后,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多改变,比如我不再热爱淀粉,比如我开始十分怕冷,比如我开始喜欢吃凉皮。

在此之前,凉皮跟香菜一样,是一项禁忌,根本不会有任何理由会让我想到要去碰它。然而在卫总到访的那个中午,一切都改变了。我们坐在闹哄哄的水饺店里聊天,我艰难的吃着眼前的15个水饺,它们从美味变成了15只白胖胖的怪物,瞪着我,让我食不下咽。对面的姑娘要了一份凉皮,它浓烈的蒜味和醋味吸引住了我。

要不,咱也来份凉皮?卫总相当配合的同意了,尽管她已经吃完了她的15个水饺。然后我以迅雷不及电驴之势扫荡光了眼前的这盘凉皮,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此时此刻我仍然坐在家里,吃着缪姐姐不辞辛苦奔赴南京给俺拌的凉皮。

天知道,明天的我,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呢?

谢谢小麦,让我的生命,有了更多更多的可能。



 
understrange @ 2010-06-18 16:22




这是一部讨巧的电影。即使剧情很平淡,表演很一般,结尾太煽情,爱情发展太突然,也仍然能让无数文艺青年竞折腰。因为它选择了一个诗人,还是一个短命的天才诗人,这就足够引发无数的同情与想象了。

刚开始看时,是心不在焉的,因为剧情推进的缓慢,情节的克制,也因为不认同过于丰满的女主,和突然失去了灵气的男主。即使如此,凡俗如我,随着剧情的深入,自我的代入开始慢慢将故事变得丰满,电影也似乎在想象中变得越来越好看。而且无论如何,电影的布景和服装无可挑剔,画面犹如梦幻中的田园诗般静谧和优美。美丽的红头发小妹妹,害羞的捂住脸颊。紫色的薰衣草地,风吹起一片片白色的床单,和着音乐与济慈美妙的诗句,让人禁不住怦然心动。

这部电影里的诗歌翻译相当值得称道。很少读外国诗歌,因为总觉得翻译过的诗歌就像泡干了的美食,原来的风味已经不复存在,我也不相信外国人能在英文版孟浩然里能领会到那种悠远意境。但是这部电影里那些美妙的诗句,让我开始想读济慈。尤其是结尾部分Ben Whishaw的朗诵,像歌唱一般优美的节奏感与韵律,让我第一次坚持看完了全部字幕。 





 
understrange @ 2010-06-16 14:18

作为一个不守孕道的非典型孕妇,我早在得知孕情的第二天就兴冲冲滴和另一位不怕死的孕妇去了CD PUB看德国大帅锅Maximilian Hecker的演唱会,肚子里的小麦也相当配合,没有流露出任何不满情绪,当然以TA目前的生理条件,基本上也属于敢怒而不能言。

昨天晚上,俺又继续发扬再接再厉滴精神,跟亲去了绿博园的草地音乐节。主办者肚腩兄是一个热爱装B的胖子,冲着他俺们也要拖家带口的来见识一下他口中的“啤酒,烧烤,音乐,通宵!”是个啥盛况。

结果,见识过midi音乐节的俺当然是有点小小失望,好吧,说实话,是大大失望。走进来,烧烤摊基本上已经打烊,偌大的场馆里冷冷清清,要知道那会才八点半,正应该是气氛鼎沸的好时候,再走到里边,总算看到了点人,围着一个彩色喷绘大台子,一群大学生乐队正在摇头晃脑。

边上坐着的是一群混在南京地老杆子们,喝着啤酒大声唱歌,看到他们比看到台上的大学生们更让我感到亲切,也许是因为我们真的已经老了。一位老杆子不甘寂寞,跑上台来唱了《花房姑娘》,虽然崔健从来不是俺的菜,可是他的演唱和后面遥相呼应的吉他,让我终于找回了久违的那么点热情。尤其是他最后改的那段歌词,让老孕妇也鸡冻上了。

“我想要回到老地方
我想要走在老路上
这时我才知离不开你
喔……rock'n roll !”




 
understrange @ 2010-06-06 17:45



跟所有人一样,我的书架上堆满了买完之后就从来没翻过的书,要不是这部《圣诞颂歌》的电影,我恐怕至今也不会想起这本狄更斯的原著。从书架上的最高处扒拉出来,吹吹书上的积尘,打开扉页,恩,2000年在先锋书店的特价活动里买的,完全没有印象了。

这部集结了金•凯瑞、科林•费什甚至加里•奥德曼的电影,特技做得相当炫,即使我只是拿着PSP看小屏幕,也能从中想象到在电影院看3D版本的过瘾。其中很多飞翔和追逐的场面,细节做得相当认真,不禁让我怀念起一部一直深深藏在心底的经典动画片《snowman》,如果能做成3D版本,应该更能感受到什么叫walking in the air吧?

从场景到故事,电影基本上忠实于狄更斯的原著。不过我实在不喜欢这种把人物做得很动画的处理方式,也许对于同时饰演四个角色的金•凯瑞来说比较方便,可是俺心爱的加里•奥德曼大叔,修掉皱纹之后显得毫无生气,还有活生生被减龄了的科林•费什大叔,我至今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能演金•凯瑞的侄子,这世道难道还缺年青帅哥?

英伦风的场景,漫天飞舞的雪花加上灰蓝的色调,视觉效果赏心悦目,完全忠实于狄更斯的原著风格。大团圆的结局没有对原著进行任何的颠覆,看来就像每到圣诞节赠送《圣诞颂歌》和楚门卡波特的《圣诞忆旧集》一样,这部完全是打算作为日后每年一度的重播影片而准备的。

这一本简单却有趣的寓言,没打算讲什么大道理,只是用一个吝啬鬼遇见过去、现在、未来三个精灵的故事,让人对现世的生活有所体味,也许,我们也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生活,做一些改变了。

狄更斯在书里写到,12月24日,是“一年之中的好日子里最好的日子”,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会心一笑,这也是我们家小麦来到这个世界的预产期呢,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understrange @ 2010-05-20 13:36


和VIVI多日不见,再见时俺已换了身份。

VIVI:没想到,您当了孕妇,还是这么MAN。

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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